无锡房产抵押权登记办理所需材料清单
(一)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不动产权属证书;
5、抵押合同(附抵押清单)与主债权合同;
6、房地产调查或测绘报告。
(二)不动产抵押权首次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预告登记或在建建筑物转房屋抵押权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4、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抵押预告登记转房屋抵押权登记的,免提交)。
(三)抵押权转移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不动产登记证明;
4、一般抵押权转移的,提交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或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的,提交部分债权转移的材料、当事人约定最高额抵押权随同部分债权的转让而转移的材料);
5、债权人已经通知债务人的材料。
(四)抵押权变更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不动产登记证明;
4、抵押权变更材料。
(五)抵押权注销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不动产登记证明。
(六)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不动产登记证明;
3、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已经确定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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