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通知书怎么写

       出租人或承租人一方违约,另一方想要解除或者终止租赁合同,这份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通知书该如何书写呢?

       在了解这个问题之前,首先要明确的一个问题是怎么样才能行使租赁合同的解除权,因为并不是一方违约,另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只有在达到一定的条件下才能行使租赁合同的解除权。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一般情况下,都是以(三)这一款行使合同解除权。根据该条规定,是要催告后对方仍没有履行才能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因此在书写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通知书前应当对对方的违约行为进行催要,要求对方履约。如果对方还是没有履约,那么就行使解除的权利。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通知书应当包含合同的条款、对方违约的详细情况、守约方的催告情况、解除合同的时间等这些条款。

       书写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通知书对于一般不具备专业法律知识的人来说是非常困难的,建议在起草这类专业的法律文书前,还是要委托专业房产律师代书。不然很有可能本来守约方就变成违约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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